坚决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9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充分肯定我国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方面取得的成绩,并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新的部署和安排。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以优异成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
2019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生态环境部门与各地各部门一道,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
全面推进蓝天保卫战。持续开展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行动。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全覆盖,完成散煤治理700余万户。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深入开展,向地方交办涉气问题6.5万个。大力推进煤电、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大宗物资运输“公转铁”取得积极进展。开展清洁车用油品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黑加油站点和劣质油品。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取得良好效果。
着力推进碧水保卫战。持续开展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排查出的3626个问题整治完成3624个。大力推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消除率达96.2%。全面完成长江入河、渤海入海排污口排查。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污水整治专项行动。启动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完成2.5万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新核定各省份污染耕地治理目标。稳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坚定不移禁止洋垃圾入境,全国固体废物实际进口量同比减少40.4%。筛选确定“11 5”个城市和地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聚焦长江经济带开展“清废行动2019”。深化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积极主动服务“六稳”。出台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动态调整并持续调度国家、地方、利用外资重大项目“三本台账”,对重大项目实施即到即受理评估、即审查批复。全国环评审批时间总体压缩至法定时限一半左右,80%以上的项目在线备案平均仅需10分钟。与全国工商联联合印发实施关于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启用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汇集科技成果4000多项。
依法开展督察执法。对6个省(市)和2家中央企业开展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共受理转办群众举报问题1.89万件,已办结或基本办结1.6万件。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重要指示批示、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和打赢蓝天保卫战等重点工作,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推动全国所有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严肃查处7起生态环境保护“一刀切”行为。按企业环保绩效水平优化日常执法监管,重污染预警期间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
落实生态环境改革举措。组建7个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及其监测科研中心。28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印发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排查梳理重点区域固定污染源企业7.6万余家,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完成“十四五”空气、地表水、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优化调整。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2019年,全国地表水优良(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同比下降3.3个百分点。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年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2%,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城市年均浓度同比下降2.4%。其中,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12.5%,达到42微克/立方米。
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成功做法和经验
近年来,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过程中,我们探索积累了一些成功做法和经验,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重要的价值观又是重要的方法论,是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定盘星、指南针和金钥匙。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坚持为了人民、服务人民,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坚持依靠人民、相信人民,将人民信访投诉作为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的“金矿”,改革完善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机制,创新信访投诉工作方式方法,依法依规解决生态环境信访问题,打好污染防治的人民战争。
坚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党的领导,明确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管发展的、管生产的、管行业的,都要按“一岗双责”要求管好环保,将“小环保”真正转变为“大环保”。
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把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落实到规划计划、环评审批、考核评价等生态环境保护各领域各方面全过程,更好地调动地方积极性,让地方的环境治理措施更有针对性,使环境治理成效与老百姓的感受更加贴近,让人民群众有明显的获得感。
坚持落实“六个做到”。做到稳中求进,既打攻坚战,又打持久战;做到统筹兼顾,既追求生态环境效益,又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到综合施策,既发挥好行政、法治手段的约束作用,又发挥好市场、技术手段的支撑保障作用;做到两手发力,既抓宏观,强化顶层设计、政策制定和统筹指导,又抓微观,通过强化监督等推动落实;做到点面结合,既整体推进,又力求重点突破;做到求真务实,既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攻坚克难夯实基础工作,确保攻坚战实效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坚持不断强化治理能力建设。不断加强机构、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着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动工作夯实基础、提供保障。
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做到“六个坚持”,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
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各方面践行新发展理念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导、优化和促进作用,支持服务重大国家战略实施。落实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各项举措,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主动加强环境治理服务,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坚定不移推进污染治理。全面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狠抓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积极稳妥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持续整治“散乱污”企业,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继续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按企业环保绩效分级管控。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巩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成效,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加强入海入河排污口治理,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农用地污染综合整治,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协调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和勘界定标。对各地排查违法违规挤占生态空间、破坏自然遗迹等行为情况进行检查。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全力推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圆满成功。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评选工作。
着力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动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基本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夯实生态环境科技支撑。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引导。加强国际交流和履约能力建设。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帮扶指导。持续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持续开展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其他重点领域,开展统筹强化监督工作。精准分析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分流域区域、分行业企业对症下药,实施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平台作用,切实提高环境治理措施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推进,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禁止“一刀切”,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
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管党治党意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着力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发挥巡视利剑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